2014年株洲醴陵市公开招聘330名教师公告
日期:2014-05-30 13:45:18  打印本文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的教育事业,加快教育强市步伐,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教师队伍,经醴陵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3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1、1-2)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被聘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学科带头人和已取得中小学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1、1-2)。

4、拟聘用人员均须服从定向分配(定向范围见附件2-1、2-2内的学校或幼儿园)。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弃权,并按规定递补。

5、所聘人员在首聘学校工作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原则上不得调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不得调出本市。

6、在校生以及醴陵市内在编教职员工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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