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简章
日期:2014-05-20 07:50:24  打印本文

“中部第一县”、雄居“全国百强县”第8位的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充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强县,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长沙县镇、街道(不含星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46名,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列入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新招聘教师、幼师均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1、长沙县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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