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5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4-05-13 08:22:18  打印本文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4个系统所属的70家事业单位需增补的215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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