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日期:2012-04-18 09:15:46  打印本文

为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61号)、《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和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选聘4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选聘计划数额如下:
 

 

计划数

备注

长沙市

280

男女各50%

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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