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
日期:2011-11-17 20:42:33  打印本文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17日 20:42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利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校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包括招聘会、信息发布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招生与就业处统一管理。招生与就业处可以委托各系部举办招聘会,各系部组织就业招聘活动,须提前向招生与就业处备案。

第三条  用人单位来我校进行全校性招聘活动,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审查用人单位的资质认证材料,留取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及时登记备案;

      2、洽谈协商举办招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以统一安排;

      3、协调系部、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招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招聘过程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准备招聘场地和设施、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学生应聘、维护招聘秩序、办理签约手续、提供后勤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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